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受理拟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窗口。公示期为2025年7月25日-2025年7月31日(5个工作日)。
电话:******
******服务中心一楼环保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受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有限公司改建项目 |
沈丘县槐店镇新华南街东侧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502万元,环保投资43万元 |
1、废气:卸油、加油过程废气,卸油工序采用1套卸油油气回收处理(一次油气回收);加油枪挥发废气:每台汽油加油枪配备一套加油油气回收系统(二次油气回收);应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卫生间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沈丘县沙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场地冲洗废水、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池沉淀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沈丘县沙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沈丘县沙北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 3、噪声:潜油泵加油和来往加油车辆的行驶噪声,站内悬挂禁鸣标志,车辆进站时减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油抹布和手套和废滤芯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油罐定期清理油泥和油水混合物由有资质的专业油罐清理公司清理后直接清运处理,不在站内暂存;隔油沉淀池油泥由有资质单位清掏完成后,立即运走处置,不在站区内储存。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废暂存期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