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重新制定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工作方案>的通知》湘自资发〔2025〕4号和《郴州市重新制定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工作方案》要求,我县组织编制《桂东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方案》,目前已形成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凝聚公众智慧,现按照程序将《桂东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方案》予以公示,进行公众意见征询,公众可通过电子邮箱或信件的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
本公示期限30天(自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8月19日止)。
二、公示方式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三、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5-******
电子邮箱:******
四、公示内容
见附件。
******资源局
2025年7月21日
附件下载:
桂东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