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规范经营场所
自2025年10月13日至10月16日,体育场周边所有流动商贩、菜农等经营者,必须进入县人民体育场东侧早夜市市场内开展经营活动。严禁在任何公共道路、人行平台、公共停车场及停车位等区域擅自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二、 严禁违规行为
运动会期间,体育场周边区域严禁各类游商摊贩占道经营。同时,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高音喇叭、音响设备等进行宣传、售卖等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共同维护赛事期间良好的环境秩序。
三、 法律责任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依据《呼和浩特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查处;对拒不改正、妨碍执行公务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盛会在即,优美的环境和良好的秩序需要大家共同创造和维护。请广大经营者自觉遵守通告要求,积极配合管理工作,共同为运动会的成功举办营造一个整洁、有序、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
特此通告。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5年10月12日
一、 规范经营场所
自2025年10月13日至10月16日,体育场周边所有流动商贩、菜农等经营者,必须进入县人民体育场东侧早夜市市场内开展经营活动。严禁在任何公共道路、人行平台、公共停车场及停车位等区域擅自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二、 严禁违规行为
运动会期间,体育场周边区域严禁各类游商摊贩占道经营。同时,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高音喇叭、音响设备等进行宣传、售卖等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共同维护赛事期间良好的环境秩序。
三、 法律责任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依据《呼和浩特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查处;对拒不改正、妨碍执行公务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盛会在即,优美的环境和良好的秩序需要大家共同创造和维护。请广大经营者自觉遵守通告要求,积极配合管理工作,共同为运动会的成功举办营造一个整洁、有序、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
特此通告。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