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规范新建商品住房配建公共租赁住房有关业务工作,按照《研究赛罕区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异地配建公租房相关事宜》(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57号)有关要求,我局对新建商品住房配建公共租赁住房政策进行了优化,并拟定《关于呼和浩特市新建商品住房配建公共租赁住房有关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扩大征求意见覆盖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与建议,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关于呼和浩特市新建商品住房配建公共租赁住房有关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日,可通过以下方式和途径提出意见:电子邮件:atmdgs612@163.com。
附件:《关于呼和浩特市新建商品住房配建公共租赁住房有关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