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学院学生生活环境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豫政采(2)******-1 | ******学院学生生活环境提升项目 | ****** | ****** |
5.2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5.3采购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包含的全部内容。
5.4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标准。
5.5保修期:两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有在建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和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自2025年1月1日以来满3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础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内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2.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内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本项目磋商结束之前】。
2.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执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
4.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号);
6.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8.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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