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学院(商丘分院) 2025年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基地型项目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豫政采(2)******-1 | ******学院(商丘分院)2025年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基地型项目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项目 | ****** | ****** |
5.2交货期:合同生效后45天内完成交付,并按合同规定完成验收。
******学院商丘分院东实训楼一楼101新能源实训室。
5.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要求。
5.5质保期:所有设备必须提供不低于2年的质保期。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4)符合相关政府采购政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相关政策;
(2)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相关政策;
(3)执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相关政策;
(4)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相关政策;
(5)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相关政策;
(6)执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及其他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7.2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7.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服务系统使用指南》。
7.4采购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中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70%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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