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雷坪二期风电场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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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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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雷坪二期风电场项目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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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悦来镇、油麻镇一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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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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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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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安装16台单机容量为5.0MW的风力发电机组 1台单机容量为4.0MW的风力发电机组 1台单机容量为4.2M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规模88.2MW,项目年上网发电量为20304.8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2307h。拟建设一座220kV升压站,以一回220kV线路送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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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1)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车辆燃油废气、道路扬尘、施工作业粉尘、钢筋和木材加工粉尘以及钻爆粉尘。燃油废气表现为间歇性特征,影响是短期和局部的,施工结束影响也将随之消失,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道路扬尘、施工作业粉尘和钢筋和木材加工粉尘采用洒水抑尘、密闭运输等方式可降低粉尘的影响;项目采用商品混凝土,无混凝土搅拌粉尘;项目施工过程中钻爆量较少,在爆破之后通过洒水作业,可有效减少粉尘产生量。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主要为生产区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的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于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农户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用地施肥,不外排。 (3)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弃渣、生活垃圾、沉淀池污泥。施工弃渣送至项目指定的弃渣场;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沉淀池污泥送入指定弃渣场。 (4******居民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但这种影响随着施工结束而消失,通过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择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等方式降低其影响;车辆运输噪声通过采取减速和鸣笛的方式降低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生态:①施工期生态影响主要包括施工占地,破坏植被,造成水土流失,影响植被的生长,造成生物量的损失。从而造成了动物生存环境的改变,影响动物的生长。②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要求采取相关水土保持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杜绝跨越施工红线施工;施工期设置弃土场,弃渣先挡后弃,弃土送入指定弃渣场。弃渣场四周设置截排水沟施工结束后对弃渣场、施工平台等临时工程进行植被恢复;表土单独剥离,妥善保存,后期用于植被恢复。 运营期: (1)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极小。 (2)废水: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运营期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规模为0.5m3/h)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回用于升压站绿化,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噪声:根据预测,不考虑敏感点与风电机组基础处高程差的情况下,本项目5.0MW风力发电机组夜间水平距离336m外,4.0MW和4.2MW风力发电机组夜间水平距离300m外的噪声贡献值均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环评建议以5.0MW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平台边界外延350m的范围,4.0MW和4.2MW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平台边界外延300m******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物。 (4)固体废物: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升压站垃圾桶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废液压油、废变压器、废蓄电池以及含油抹布为危险废物,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报废的设备和配件交由厂家统一回收。 (5)生态:①影响:运营期对鸟类迁徙产生一定的影响,对景观产生一定的影响。 ②保护措施:风机艳化,运营期跟踪监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