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九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有限公司尾矿综合回收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1日-2025年7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九江市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八里湖新区体育路66******服务中心北附楼B栋(332000)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尾矿综合回收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吴山镇(地理坐标为:东经115°39′29.15″,北纬29°26′4.28″)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 概况 |
本项目为技改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及配套工程、环保工程等。主体工程包括新建浮选车间、尾矿浓密池河尾矿输送管道等。储运工程包括新建现有选厂至本项目选矿车间的尾矿输送管道,产品仓库依托现有项目。公用及配套工程包括供电、供水及排水系统、行政与生活福利设施,均依托现有工程。环保工程包括依托现有刘家山尾矿库1座(总库容约130×104m3,有效库容为97.8×104m3)按照矿山年产7.42万t(约4.79万m3)尾砂计算,该尾矿库可服务20.4年,满足矿山剩余服务年限(16.9年)内尾砂堆存。本次技改后,尾矿量会相应减少,本次不对尾矿库进行新建、扩建。 本项目总投资为3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占总投资的3.3%。项目技改不新增员工,年工作天数为330天,采取3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环境影响预测 (一)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1)估值模式计算结果表明:项目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时,本项目无组织粉尘的最大落地浓度1.97E-03mg/m3,占标率为0.44%,<1%,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根据《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GB/T 39499-2020)中规定:筛上尾砂堆场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根据《报告书》中现场调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药品、食品、电子等对环境条件要求高的企业******医院等敏感目标,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综上所述,项目各大气污染源的排放强度和排放方式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采用的大气污染控制措施能保证污染源的排放符合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 (二)地表水影响预测 (1)项目正常排放在枯水期形成的混合区范围内不存在达标控制(考核)断面,满足考核断面在混合区外要求。 (2)根据本项目补充监测数据,排污口所在水功能区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本项目所在水环境功能区为达标区。 (3)根据预测结果,保护目标各预测时期贡献值均较小,叠加背景值后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废水中不新增CODCr、NH?(氨气的分子式)-N排放量,外排废水中重金属未检出,因此,现有项目总量指标满足技改后项目需求。 (5)项目所在区域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尾水排放不会对水环境质量造成冲击,对区域水资源利用无影响,满足环境准入清单管理要求,采用的水污染措施可行,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三)噪声影响预测 项目建成投产后,厂界噪声值预测值均符合所执行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无超标现象。 (四)固废影响分析 项目对固体废物均进行了合理的处置,实现“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的要求,预计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在严格按照固体废物管理法,确保固体废物在中转、运输和综合利用的过程中不造成二次污染的情况下,加强生产管理,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综上所述,企业必须能按要求做好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五)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正常工况情景下,本项目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的影响主要是选矿厂、尾矿库产生的渗滤液渗入地下而对包气带和地下水水质造成污染。根据场区水文地质条件,一般情况下污染物通过天然防渗层进入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的机会较小。正常状况下,本项目选矿厂、尾矿库产生的渗滤液对周围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及下游村庄的影响较小。 非正常状况下,选矿厂、尾矿库发生渗滤液泄漏导致污染物进入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经预测,污染物会在选矿厂、尾矿库及下游的潜水含水层形成一定的污染羽。边界处污染物最大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故对选矿厂、尾矿库界外的潜水含水层的影响较小。 (六)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和《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技术导则(试行)》进行辨识,本项目主要的环境风险为输送管线泄漏、化学品泄漏、尾矿库溃坝造成的环境污染。 通过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和建立“三级”防控体系,正常生产情况下,本项目输送管线泄漏、化学品泄漏、尾矿库溃坝的概率是极小的。建设单位须按照设计规范严格施工,做到风险防范警钟长鸣,环境安全管理常抓不懈;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安评提出的安全防范措施,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 二、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 本项目仅新增尾砂浮选生产线,原矿量和选矿工艺仍保持不变,选矿药剂略微增加,对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浓度不会产生明显变化。本技改项目不新增废水量,项目外排废水通过管道与尾矿一起送至刘家山尾矿库,在库内经自然曝气、沉淀和澄清后,约1585.4m3/d在库尾端经泵全部泵送入选厂高位水池,其余平均约59.57m3/d外入下游小溪(尾矿库只在雨季时向外排水,旱季基本不外排废水)。 本项目建设前后尾矿库进出水量不增加,进入尾矿库废水水质基本无变化,根据企业在废水总排口在线监测数据及自行监测报告数据分析,废水排放均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 (二)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筛上尾砂堆场扬尘,污染因子为颗粒物。通过在堆场设置封闭围挡、加强对场地周边植被绿化进行降尘。采用相应的措施后,运营期无组织颗粒物排放可满足承诺执行的排放限值要求0.5mg/m3。 (三)噪声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降声等措施进行处理,并合理布局行政办公区和生产区,加强厂区绿化,充分利用距离衰减和草丛、树林的吸声作用降噪,减小项目运行对外环境的影响。 (四)固废 本项目现有刘家山尾矿库1座,总库容约130×104m3,有效库容为97.8×104m3。按照矿山年产7.42万t(约4.79万m3)尾砂计算,该尾矿库可服务20.4年,满足矿山剩余服务年限(16.9年)内尾砂堆存。 (五)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正常工况情景下,本项目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的影响主要是选矿厂、尾矿库产生的渗滤液渗入地下而对包气带和地下水水质造成污染。根据场区水文地质条件,一般情况下污染物通过天然防渗层进入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的机会较小。正常状况下,本项目选矿厂、尾矿库产生的渗滤液对周围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及下游村庄的影响较小。 非正常状况下,选矿厂、尾矿库发生渗滤液泄漏导致污染物进入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经预测,污染物会在选矿厂、尾矿库及下游的潜水含水层形成一定的污染羽。边界处污染物最大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故对选矿厂、尾矿库界外的潜水含水层的影响较小。 (六)风险事故防范措施 通过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和建立“三级”防控体系,正常生产情况下,本项目输送管线泄漏、化学品泄漏、尾矿库溃坝的概率是极小的。建设单位须按照设计规范严格施工,做到风险防范警钟长鸣,环境安全管理常抓不懈;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安评提出的安全防范措施,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采用网上公示和登报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项目公示期间,企业未收到反馈意见,说明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没有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