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学院龙湖校区实训楼广场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凭企业CA锁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的,其响应将被拒绝;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豫政采(2)******-1 | ******学院龙湖校区实训楼广场改造项目 | ******.38 | ******.38 |
5.2 采购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竣工验收及保修。
5.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包;
5.4 工期:65日历天;
5.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整个施工过程中需配合主楼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综合验收,达到投入使用要求;
5.6 质保期:两年;
3.2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项目经理: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和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不少于6个月)。
3.4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后对所有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存档,投标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代理机构开标后查询结果为准)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6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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