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 深圳港能发公司甲醇加注船租赁项目 | ||
项目基本情况 | 深圳港能发公司计划租赁甲醇加注船,完成2025年首单甲醇船对船加注作业(含预演)。 | ||
开始时间 | 2025-07-08 12:00 | 结束时间 | 2025-07-11 17:00 |
序号 | 采购范围 | 数量 | 单位 |
1 | 深圳港能发公司甲醇加注船租赁项目 | 1 | 项 |
采购单位 | 深圳港能发公司 | 联系人 | 陈芳 |
联系电话 | ****** | 电子邮箱 | ****** |
项目需求 | 甲醇加注船出租方积极配合深圳港能发公司完成首船加注筹备及加注工作,需提供的服务应包括但不限于: (1)往返补液地与加注地,从招标人指定的危化品储存仓库补液,运送到深圳港区,加注到招标人指定的受注船,并完成余液回罐(如有); (2)向招标人提供加注船舶图纸与技术参数等资料,配合完成深圳海事部门要求的第三方安全评估工作; (3)配合海事部门要求,完成加注预演等工作。 |
||
报价要求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报价单位需拥有船舶燃料加注经验,持有甲醇加注船(自有、光租或期租),且甲醇加注船于2025年11月30日前达到可用状态。 2、本次报价为完成深圳港甲醇首船加注作业包干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加注船舶燃料费、港使费(船舶代理费、靠泊费、补液地和加注地引航费用、围油栏费、防油污费用、油污基金、系解缆费、垃圾费、补液地和加注地靠离泊和移泊拖轮费)、货物保险费、往返交通艇费用和人工费等。 3、报价须提交以下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报价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最近三年的船舶燃料加注项目业绩; (3)自有、光租或期租甲醇加注船证明; (4)深圳港能发公司甲醇加注船租赁项目服务报价单(按附件格式)。 |
||
特别声明 | 本次询价活动仅用于采购人了解最新市场情况,不确定成交供应商。具体采购活动将按有关规定开展,敬请关注。 | ||
项目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