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2025年机关员工生日慰问选型入围项目-糕点类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
******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2025年机关员工生日慰问选型入围项目-糕点类入围项目
二、招标编号:HTCL-ZB-251020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员工生日慰问品供应商选型入围项目-糕点类入围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响应缺漏项处理: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其他情形
中标人数量:不多于3家
入围供应商采用差额入围方式,即提交响应文件、符合资格要求、实质性响应选型需求的供应商应不少于 3家,入围供应商的淘汰比例不得低于 20%(即最终评标/评分阶段,淘汰供应商数量÷参与评标/评分供应商数量不得低于 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
服务期:自合同签署起2年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不得高于店面销售价格的8.8折(含税)(例如:投标人报价为8折,即300元面值的蛋糕券招标人实际支付金额为240元,含税费等全部费用)
(二)采购流程:公开招标,具体流程详见招标文件。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除营业执照外,须提供占比达25%(含)及以上个人股东身份证扫描件。
2、在参加我行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我行要求;
4、具有为我行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我行采购活动,但法律、行政法规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1)被宣告破产的;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被我行列入投标人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的;
(4)被列入我行反洗钱关注名单,且根据控制措施禁止与其往来的。
6、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7、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0、投标人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银行员工及家属不存在关联关系。
13、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不允许分包、转包。
15、投标人须从采购人或者委托代理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16、如投标人为我行关联方,相关交易应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得违反监管禁止性规定。
17、其他特殊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糕点类食品(含裱花蛋糕)制售)、具备独立的经营场所(自有房产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如为租赁,需提供租赁合同或协议)。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情形
- 项目分包:
?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 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 ******银行投标人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 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
?本项目
□本项目的同一标段/分包。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 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 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 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 投标人提供的全部******银行投标人不良行为名单。
- 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招标文件发售:
******银行中银智采平台(ctpch.fmscop.bankofchina.com)(以下简称“中银智采平台”)进行免费注册。并关注以下事项:
(1)请有意愿参与采购工作的供应商******银行中银智采平台(ctpch.fmscop.bankofchina.com)“最新动态”中的“供应商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银行将对供应商提交材料进行注册审核,审核通过后供应商才注册成功。请供应商于提交材料当日晚些时间******银行采购项目。
(3)如供应商在领取采购文件截止当日(工作日)注册,请联系采购项目联系人或技术支持人员,申请加急审核,并关注注册材料审核结果。因供应商提交材料质量等原因,无法保证供应商注册审核通过,所造成的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注册成功的投标人******银行中银智采平台(ctpch.fmscop.bankofchina.com)“最新动态”中的“供应商投标业务操作手册”中的附件。
2)本项目实行中银智采平台领取电子版采购文件,无纸质版采购文件。采购文件领取时间为2025年4月8日9时00分至2025年4月14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未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中银智采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3)领取采购文件:(登录供应商界面后点击“公开商机”→“申请领取文件”)。
(1)如本项目无需审核,可直接免费领取文件时:供应商申请领取文件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操作流程:(登录供应商界面后点击“公开商机”→“领取文件”→“下载”)。
4)其他
(1)采购人对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将通过中银智采平台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
(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实名认证、供应商资料准备及上传、供应商注册申请后台审核、项目审核、采购文件下载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务必在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完成,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采购文件。
******银行投标客户端,用于申请CA证书、制作应答文件。目前投标客户端仅适用Windows系统。
(4)供应商务必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申请CA证书,否则将不能使用CA证书进行后续操作,例如应答文件加密、解密和加盖CA电子印章操作等。
供应商针对技术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银智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30,其他时间及法定节假日不提供技术支持。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七、项目说明会:
不举行项目说明会。
八、踏勘:
踏勘时间:不组织踏勘,自愿踏勘
踏勘联系人:/
踏勘地点: /
九、开标及投标: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8日 9:30(北京时间)
******银行投标客户端上传至中银智采平台。
******银行投标客户端上传应答文件,上传成功后中银智采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供应商应保留上传成功回执。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应答文件上传所需时间,建议供应商在中银智采平台技术支持服务时间内(即工作日)提交电子应答文件,如有问题可参考“供应商投标业务操作手册”,或拨打技术支持联系电话予以解决。未按要求执行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本项目需要同时递交密封良好的纸质版应答文件,纸质版应答文件递交要求:
(1)纸质版应答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4月28日8时30分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经开区汉水路180号)。
(3)建议供应商应于最终报价截止时间前40分钟,在中银智采平台客户端完成最终报价上传工作。如在最终报价截止时间前30分钟仍无法上传最终报价,应立即通知谈判组织人员,并申请转线下递交最终报价,经谈判小组确认后,通知所有参与谈判供应商转线下递交最终报价,并完成线下评审。未按要求执行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监督举报方式:
******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0451-******
举报邮箱:******
信函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9号
十一、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9号
邮 编:150001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451-******
电子函件:******
******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经开区汉水路180号
邮 编:150090
联 系 人:李霞、李慧
业务联系: 0451-******
邮 箱:******
******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