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服务中心项目以及企业交流中心项目招商《营销实施报告》编制及相关服务
******街道惠州市产业转移工业园北片区(广东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区)。
3、项目情况:
(******服务中心项目:项目功能定位为龙门科创企业服务配套,用地面积为29810.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3854.94平方米,可售面积29710.66平方米,商铺203间。
(2)企业交流中心项目:项目功能定位为龙门商业综合体,用地面积为13701.8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585.62平方米,可售面积10411.79平方米,商铺36间。
4、采购服务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服务中心项目以及企业交流中心项目的《营销实施报告》编制及相关服务。
二、投标人资格
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
2、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index.html)“经营异常名录”以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三、采购项目服务/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一)主要工作内容:
序号 | 项目 | 工作内容 |
1. | 《营销实施报告》编制及相关服务 | 招商/营销中心开放前,提供项目的整体营销推广策略、招商节奏安排、价格策略、推广活动及项目包装方案等策略建议,经招标人认可后执行和实施,实施过程中及时向招标人汇报。 |
2. | 帮助甲方跟进物料设计、模型制作等前期工作的进度与效果。 | |
3. | 开展本地化商业落地式调研,梳理项目核心价值进一步明确销售广告策略,对建筑平面进行划铺,确定具体的品牌入驻及各铺的租金、售价;负责制定整体的销售时间表,分段销售的策略,销售人员百问编写与培训等相关工作。 | |
4. | 项目招商/营销中心开业前出具《营销实施报告》,主要编制内容包括:营销主题、总体商业定位、功能体系构建、设计主题营销事件、营销计划方案、明确组织机制保障等、培训计划等内容。 |
(二)工作要求:
1、服务团队要求:
(1)要求人员配备合理科学,需配置招商运营、宣传推广以及培训管理等相关专业人员,同时具备相关工作经验。
(2)要求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招商或销售或项目管理的工作经验。负责全面统筹项目全流程,从前期策划到最终成果交付,把控项目进度、质量,确保项目按既定目标高效推进,协调内外部资源,及时处理项目推进中的各类关键问题。
2、中标人提供正式的《营销实施报告》,并对交付成果承担法律责任。成果规格:纸质《营销实施报告》数量4套,电子版1套。
3、其他要求:
(1)为使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实施,中标人对本项目应建立一个完善和稳定的项目团队,设置完善的组织体系,团队职责分工明确,使采购人在项目沟通时方便快捷。
(2)服务周期要求:
1)服务计划期限仅为采购人根据项目内容和推进经验设定。本项目服务期于中标人完成采购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且经采购人验收通过后截止。
2)因本工程项目为在建工程,预计在2026年8月份竣工,《营销实施报告》应在项目招商/营销中心建成开业前交付并通过采购人验收通过,采购人有权随营销工作开展情况作适当调整。
(3)中标人须确保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和使用中标人所提供服务的全部或任何一部分时,或者在享有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益时,免受第三方以侵犯其合法权益(例如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等等)为由向采购人提出的任何求偿请求。否则,中标(成交)投标人须承担采购人与此相关的一切损失(包括且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经裁定由采购人承担的任何费用、导致采购人需重新采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时间费用损失等)。
(4)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行政管理秘密等,应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项目内容。
(5)服务期间,中标人须做好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采取足够的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中标人工作人员在本项目服务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负责。
(6)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服务情况予以监管、检查、指导,并按业务要求和标准实施服务情况考核。投标人提供的服务须符合采购人的实际要求,如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采购人有权拒绝。
(7)中标人应具备本项目所需专业技能及专业设备。
(8)中标人必须遵照采购人的管理及安排,所有的服务必须达到采购人的标准要求,随时配合采购人的调度及工作安排。
四、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投标人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需求清单并按其要求的报价方式进行报价。报价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全部服务必须的全部费用(包括:租用费、人工费、接待费、会务费、管理费、差旅费、技术服务费(含技术人员联络费、交通费等费用)、各项税费等以及实施过程中一切不可预见性的费用。投标人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投标人须对所投项目要求的全部内容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2、付款方式:按实结算,具体支付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3、验收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中标投标人的响应文件与承诺及本项目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中标投标人须按要求完成本项目规定的工作内容。
4、中标人需提供7×24小时热线和长期服务支持,无条件响应采购人在该项目上的时间安排。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中标人在接报后2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