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金石国际大酒店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一、项目预算:7万元(柒万元整)。
二、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持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格式参见第四章)。
4、投标供应商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厨具采购金额5万元以上业绩(提供合同)。
5、不锈钢制品提供盐雾试验的检测报告,须达到 GB/T10125-2021《人造盐雾腐蚀试验盐雾试验》标准;电磁专用锅提供抗菌性能检测报告,其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抗菌率均大于99.9%。
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四章)。
7、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四章)。
8、供货周期:自合同签定之日起15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9、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投标,或者认定供应商串通参与投标的,一经发现则取消供应商资格,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 6 月 16 日14点00分,逾时拒绝接收投标响应文件。
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85号金石国际大酒店综合部。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金石国际大酒店。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