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HZX-GC-******)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一、招标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包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满都拉口岸执勤民警生活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采购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包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资金79.5766万元。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满都拉口岸执勤民警生活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包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满都拉口岸执勤民警生活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原件;
(四)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均在有效期内,同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六)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平台交易服务费:中标人需向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缴纳平台交易服务费,平台交易服务费为中标金额的1‰,不足500元按照500元缴纳。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06月3************委员会院内东附楼二楼),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委员会院内东附楼二楼)
3、开标时间:2025年06月30日10:30
************委员会院内东附楼二楼)
六、报名要求:
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25年06月19日至2025年06月25日,每个工作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将报名资料原件扫描成PDF发送至邮箱:******(按下列顺序逐页加盖单位公章,邮件主题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参加资格初审(仅限于获取磋商文件),资格初审通过后方可获取磋商文件,资格文件不全者拒绝接收。
(1)报名表;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原件;
(4)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均在有效期内,同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七、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包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联系人:张警官
电话:******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江海路
******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金融广场A座22层2218室
联系人:苏女士
电话:******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