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银川段两岸兴庆区、灵武市沿黄河滩地存量资产经营权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名称 |
黄河银川段两岸兴庆区、灵武市沿黄河滩地存量资产经营权拍卖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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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项目编号 |
ZTHD2025-7-12 |
拍卖机构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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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起始日期 |
2025年7月11日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5年8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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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所在地区 |
银川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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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委托人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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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托人现委托******有限公司在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拍卖厅对黄河银川段两岸兴庆区、灵武市沿黄河滩地存量资产经营权进行现场公开拍卖。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法律、章程规定的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相关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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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让方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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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基本情况 |
委托人名称 |
******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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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
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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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黄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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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拍卖行为 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 |
******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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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拍卖标的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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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银川段两岸兴庆区、灵武市沿黄河滩地存量资产经营权拍卖项目,对黄河两岸兴庆区、灵武市河滩地125097.42亩进行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修复治理。竞买人通过运营管理有商业价值的57770.12亩河滩地,取得运营收入,并无偿承担67327.30亩(其中交通、水城等面积55428.00亩)河滩地需要修复治理的任务,达到“以绿养绿”的目的和效果,持续推进黄河两岸生态修复和治理工作,保障黄河安澜。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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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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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瑞衡咨报字(2025)第006号 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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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评估值 |
具体内容详见评估报告(瑞衡咨报字(2025)第00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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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拍卖要求及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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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条件 |
序号 |
名称 |
面积(亩) |
需生态修复治理面积(亩) |
参考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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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兴庆区有商业价值河滩地(一标段) |
10000.00 |
12253.37 |
7456.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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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兴庆区有商业价值河滩地(二标段) |
33537.42 |
41094.63 |
2500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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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灵武市有商业价值河滩地(一标段) |
6779.80 |
6659.09 |
343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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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灵武市有商业价值河滩地(二标段) |
7452.90 |
7320.21 |
680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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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57770.12 |
67327.30 |
427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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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先整体拍卖,再分拆拍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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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按双方《竞买协议》的约定执行。竞买人需具备农业种植、经营经验,以上标的详细位置、实际面积、种植要求以签订《河滩地存量资产经营权转让合同》时勘界的界址点、测量面积及合同内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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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竞买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竞买人需对黄河两岸兴庆区、灵武市河滩地125097.42亩进行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修复治理。并通过运营管理有商业价值的57770.12亩河滩地,取得运营收入,并无偿承担67327.30亩(其中交通、水城等面积55428.00亩)河滩地需要修复治理的任务,达到“以绿养绿”的目的和效果,持续推进黄河两岸生态修复和治理工作 2、竞买人需在在3年至5年内对黄河两岸治理修复效果凸显的区域,适时向公众开放修复治理区域,让群众了解黄河治理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共享黄河治理成果;同时为群众提供休闲娱乐、文化活动的好去处,持续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3、经营期限为:经营权转让年限20年,其中:兴庆区有商业价值河滩地(一标段)、(二标段)、灵武市有商业价值河滩地(一标段)经营权转让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至2045年12月31日;灵武市有商业价值河滩地(二标段)经营权转让期限:自2026年7月19日至2046年7月18日。自《河滩地存量资产经营权转让合同》签订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为试运营期,不占转让日期。 4、竞买人应严格执行《河滩地存量资产经营权转让合同》中的规定“本合同为存量资产盘活方案,竞买人应按照自身对项目的规划设计思路编制《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在此基础上另行向审批机构报送《水资源论证报告》《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及《生态红线不可避让论证报告》等相关必要的程序性文件,并由相应审批机构核准审批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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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面清单 |
竞买人应严格执行《河滩地存量资产经营权转让合同》中规定的《复面清单》内容“负面清单为确保黄河银川段两岸************水务局等多部门反馈意见,提出项目《负面清单》具体如下: (一)总体负面清单 1.严禁在黄河干流及主要支流临岸 1 公里范围内新建“两高一资”项目及相关园区,黄河干流、支流沿岸,严格控制石油炼制、化工、制药、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企业环境风险,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 2.严禁在黄河滩区内新增确权耕地、新增一般耕地、新建建设项目、住房及建筑物等相关设施。 3.为确保黄河行洪安全,建议禁止种植“高秆作物”,如水稻、小麦、玉米、高粱、向日葵;为落实“四水四定”要求,建议禁止种植“高耗水”作物。 4.为确保黄河水质安全,建议禁止退水直接入河。 5.严禁“挖湖造景”,脱离实际建设人工湖、人工湿地等人造水景观。 6.严禁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取用地下水、地表水及其他水源,未按照批准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用地下水。 7.严禁项目实施过程中过度开发种植,过量使用化肥和农药,造成河滩地盐碱化、沙化、农业面源污染现象。 8.其他不符合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的情形。 (二)按项目区域负面清单 1.兴庆区黄河岸线优先保护单元,黄河干流、支流沿岸,严格控制石油炼制、化工、制药、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企业环境风险,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 2.灵武市黄河岸线生态保护红线优先保护单元,黄河干流、支流沿岸,严格控制石油炼制、化工、制药、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企业环境风险,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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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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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买人需具备农业种植经验、经营经验、生态养护经验、资产盘活等经验的企业均可参与。 2、竞买人提交的书面竞买资料应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自然人身份证;(3)如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交纳保证金的凭据;(5)本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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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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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金额 |
整体拍卖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分拆拍卖每个标的物保证金2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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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
2025年8月10日下午17:00前交纳 (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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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账户名称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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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银行光明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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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账号 |
******12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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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拍卖交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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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交易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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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交易说明 |
1.标的以现状拍卖,委托人、拍卖人对各标的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自公告之日起由拍卖人组织开始展示,竞买人也可自行前往查看。有意竞买者于拍卖会前交纳相应的保证金后,持有效身份证到拍卖单位办理报名手续。 3.拍卖成交者,保证金在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并签订相关合同后全额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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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现场公开拍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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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示时间 |
2025年7月11日-8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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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示地点 |
银川市(标的物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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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时间 |
2025年8月11日(星期一)上午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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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地址 |
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金钻名座20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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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发布媒体 |
中国商报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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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机构 |
拍卖机构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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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
郭春乐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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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
朱 涛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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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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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
1、本拍卖标的依据现状进行拍卖,本次拍卖的标的物参数及相关数据均参考自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竞买人拍卖前务必现场看样和审阅拍卖资料,未看样或未审阅拍卖资料者风险自负。 2、经营期限为二十年,具体事项以《河滩地存量资产经营权转让合同》约定为准,竞买人应当认真阅读并视为知悉其全部内容与法律后果。双方签订的合同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合同为准。 3、每个报名竞买人都必须对所报标的实际情况(包括地理位置、范围、有无商业价值、需生态修复治理面积、目前经营情况等)做充分了解,确认该标的能够符合自身经营需要后再报名,如因报名竞拍人对实际情况不了解而产生任何纠纷均由报名竞买人自行承担,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