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购买《三亚市海绵城市建设“十四五”自评估报告及“十五五”建设计划》
项目服务的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三亚市海绵城市建设“十四五”自评估报告及“十五五”建设计划》。
(二)项目地点:三亚市。
(三)项目预算:30万元人民币。
(四)计划工期:2025年8月中下旬。
(五)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支付。
二、服务内容及成果
(一)服务内容包括:在三亚海绵城市建设已开展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GB/T 51345-2018)对三亚市海绵城市建设区域效果进行评估,编制三亚市海绵城市建设“十四五”自评估报告,并制定“十五五”海绵实施计划等。
(二)服务成果:梳理三亚市近年来海绵城市机制、规划编制与实施、项目实施推进等方面情况,总结现状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进展与存在问题,对现状建成区内的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实施评估,梳理三亚市海绵城市的建设效果情况以及正在实施建设的海绵城市建设排水分区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
(三)服务区域:三亚市域
三、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事业单位法人、企业法人及合伙企业,且持有城乡规划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并有相关业绩。
四、供应商应提供的报价及资质证明资料
(一)报价明细;
(二)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无违法、违规、违约记录。投标人近三年内参加过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违约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函)。
(五)具有良好的信用。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网址证明截图加盖公章)。
(六)资质证明。具有城乡规划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证书,且承接过海绵城市规划编制、评估报告、实施方案等相关工作项目合同。
(七)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目标任务、工作思路、技术手段、保障措施等方面内容)符合要求。
五、项目质量、售后、验收等要求
按照项目采购服务内容,根据相关的国家标准、质量标准和公告所列的各项要求及时、保质保量完成相关工作。
六、选择标准
对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采用合理低价法等方式择优选取。
七、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线下纸质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5年7月24日9:00-2025年7月26日18:00。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在报名时间内以纸质文件送达(可邮寄)指定地址(三亚市吉阳区河东路182号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满足本公告第三条所列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和工作实施方案,并附资料清单目录。
3.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备查)。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