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吴堡县石城博物馆陈列展览项目施工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
吴政审批发〔2025〕481号
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
你局报来《关于石城博物馆陈列展览项目施工招标实施方案的申************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吴政审批发〔2022〕340号)等文件,以及各项前期工作准备情况,经研究,同意你单位所报招标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街道辛庄村。吴堡石城博物馆陈列展览项目分上下两层,其中一层2720.35 ㎡,二层 1467.16㎡。涵盖博物馆大厅、基本陈列展示区、临时展区、文创售卖区、藏品库房等诸多功能空间。此次项目中涉及的展厅展示面积为 4187.51 ㎡。项目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资金和财政资金。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法人
项目建设单位为吴堡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法定代表人为宋锦峰。
三、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工程招标范围为:
(一)标段划分:吴堡石城博物馆陈列展览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二)招标范围:吴堡石城博物馆陈列展览项目,具体以招标文件所包含的内容为准。经县财政部门审定最高投标限价为******.37元。
四、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五、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公司承担。
六、招标公告发布
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公告,日期不得少于5日。
七、投标人资格条件及资格审查
(一)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与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二)人员要求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且无不良记录(需提供承诺书)。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八、招标文件的编制
由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招标文件的发出至投标文件截止不得少于法定时间。
九、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不得排斥、限制或拒绝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可采用信用承诺代替投标保证金。
******委员会
******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人数为5人(含5人)以上奇数,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十一、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十二、监督
本次招标活动按有关规定由相关部门依法监督。
本批复从发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此复。
吴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