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项目名称:庐江县LJ202424号地块第三方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原项目编号:2025BFFBZ01560
原公告日期:2025-07-09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庐江县LJ202424号地块第三方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5BFFBZ01560)
一、投标人疑问
1.我公司注册地是属于国家级新区,行******财政局、区财政评审中心的好评、优秀、先进、或年度考核第一名、优秀、良好)的表彰荣誉通报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国家级新区属于地市级及以上,国家级新区颁发的优秀单位(或企业)或先进单位(或企业)称号或荣誉的满足要求,其他称号或荣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招标文件:投标人荣誉:“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秀单位(或企业)或先进单位(或企业)称号或荣誉的:地市级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满分6分。”
请问获得的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成果文件优秀奖是否符合要求?
回复:不符合要求。
3.问:针对“投标人荣誉”要求,由于每个省市行政主管部门或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评选“优秀单位(或企业)或先进单位(或企业)称号”或荣誉的年限不一样,我省是两年评选一次。2020年至今只满足2个评选周期,故没有3个相应奖项证书。
建议修改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颁发的荣誉(或奖项或通报表彰)的,地市级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满分6分”。
回复:不予调整,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招标文件P60投标人荣誉: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秀单位(或企业)或先进单位(或企业)称号或荣誉的:地市级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满分6分。
合肥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合肥市优秀造价咨询企业及优秀造价人员评选活动的通知》:为促进我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调动会员单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表彰在行业发展中做出贡献的企业和造价人员,现决定开展**年度合肥市优秀造价咨询企业的评选活动。参与该评选活动的条件之一就是“为合肥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会员企业且按时足额交纳会费,该条件为申请必要条件,为一票否决项”。可以看出这个是针对会员单位展开的造价咨询行业的“评先评优”工作。
我单位所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也进行过造价咨询单位的“评先评优”工作。原文为:为激励创先争优,促进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依照先进会员单位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开展了先进会员单位的评选工作,经会员单位自愿申报、专家组评审、领导小组评议、网站公示等程序,确定**等单位被评为**年度先进会员单位,并给予表彰。该奖项的评审因为也是针对于会员单位展开的造价咨询行业的“评先评优”工作。并且我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没有对于造价咨询企业评比过其它名称的“先进单位或优秀单位”。
我司经过认真严谨的核查确认,上述两种的评选的机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机构性质、评选目标(表彰优秀)、评选范围、评选规则、评选程序、评选的行业(造价咨询行业)、参选单位资格(会员单位)、等都高度一致,只是由于各个地方习惯的叫法不同,合肥市把会员单位放在评审要求里,**市把会员单位放在文件名称中,其实质内核一致。且合肥市、庐江县等地区已经对先进会员单位荣誉予以认可。
请问该投标人获得地市级及以上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对造价咨询行业颁发的先进会员单位的颁奖文件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先进会员单位(或企业)称号或荣誉的,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黄山路596号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51-******
******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
2025年07月22日
2025BFFBZ01560项目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