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升村通苏嘉甬红线内水利设施维修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百招2025-16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升村通苏嘉甬红线内水利设施维修工程已由******人民政府以百政〔2025〕7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盐县百步镇新升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全额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盐县百步镇新升村。
2.2建设规模:(1)复合材料拍门40个 (2)C70*80灌渠580M (3)C60*70灌渠29M (4)C60*70排468M (5)dn200PVC-U管55m (6)dn200PE管104m (7)破水泥砼路及修复30m^{2}- (8)C70*80排60M (9)Dn400PE管120m (10)窨井5座 (11)过路涵6座 (12)落河缺2座等。
2.3项目总投资:27万元。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新升村通苏嘉甬红线内水利设施维修工程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量,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详见本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项目要求的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8日9时00分至2025年7月18日9时00分,请各投标人重新注册账号(首次登录)后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
5.2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7月18日9时00分,地点为******办公室停车场集装箱)。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盐)******/col/col******66/index.html、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上发布。投标单位请重新注册账号后(首次登录)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登录入口上操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盐县百步镇新升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海盐县百步镇新升村 地址:******街道创业路1号联创大厦东幢13楼
联 系 人:施文芳 联 系 人:王琳琦
电 话:0573-****** 电 话:0573-******
2025年7月8日
附表:
投标人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
资格条件内容 |
一 |
企业 |
1 |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提供2025年7月14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合格证明”,并就该证明相关内容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具体根据浙建建发〔2023〕98 号文件执行。 |
2 |
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3年(2022年6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单位自行承诺)。(如联合体投标的,则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以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
3 |
应未被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若无限制期的,以通报发文之日起6个月计;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 |
二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
1 |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
2 |
项目负责人近3年(2022年6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单位自行承诺)。 |
3 |
项目负责人应未被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若无限制期的,以通报发文之日起6个月计;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 |
4 |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
5 |
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
6 |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
7 |
本项目上述岗位人员配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
三 |
其他要求 |
1 |
投标申请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和技术负责人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1 人。 |
2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 “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
3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均须提供近三个月内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 |
4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3 年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自行承诺)。如联合体投标的,则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及法定代表人。 |
5 |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
注:******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建造师注册证书延续注册期间,投标人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视同原件。
3、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上岗证可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或以带二维码的网络打印件代替,打印件需在有效期内。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