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县2025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项目实施,确定项目实施主体,按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建设,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村局关于转发<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渔业发展补助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同农函〔2025〕8号)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遴选2025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项目。
二、项目建设任务
新建标准化池塘130亩,建设工厂化设施渔业养殖场1500立方水体。
三、遴选要求
项目实施主体为正常经营的水产养殖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主体具备以下条件:1.项目主体为已经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划定的养殖区、限养区内或不存在土地、水域使用争议,3.池塘类需持有有效期内的《水城滩涂养殖证》,4.工厂化设施渔业养殖场建设和改造提升项目如未持有《水域滩涂养殖证》,则需具有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5.工厂化设施渔业养殖场建设、标准化池塘建设要符合建设补助标准。
四、报名须知
1.凡有意申报者,请于公告发布5日内(节假日不休息)到浑源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渔业渔政工作站领取项目文件及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2.2025年4月22日9点前根据项目要求填报项目申请书、并报送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主体信用报告等,报送地点浑源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渔业渔政工作站(三楼6302)。
3.联系人:张全:******。
五、公告期限
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自然日。
附件:项目申请书.docx
浑源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