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和《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 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东海县数据局决定对如下《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准予变更,详情如下:
苏卫公******街道果园路51-21号,变更事项:法定代表人,变更前:陈*鸽,变更后:董*梅。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2024年04月08日至2028年04月07日。
本公告生效期自2025年11月25日起。
特此公告
东海县数据局
2025年11月25日
苏卫公******街道果园路51-21号,变更事项:法定代表人,变更前:陈*鸽,变更后:董*梅。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2024年04月08日至2028年04月07日。
本公告生效期自2025年11月25日起。
特此公告
东海县数据局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