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心资金存放管理办法******管理中心扬中分中心存量资金定期存放项目招标工作,现欢迎具备承办扬中市住房公积金委托金融业务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管理中心扬中分中心2025年度第1期(总第13期)资金存放项目。
二、招标项目内容:本项目拟招标存储存量资金1.******银行,第一中标候选人存储1亿元、第二中标候选人存储0.8亿元。其中资金需存放在招标人指定网点(具体服务内容及标准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
三、投标人的资格资信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b.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c.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一年内的财务报表(不少于三个月,每月提供一份);事业单位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d.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响应单位相关信息一览表【见投标响应文件(格式)】);
e.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见投标响应承诺函第8条);
f.具有工商注册所在地相关部门提供的企业纳税的证明材料(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事业单位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g.具有工商注册所在地相关部门提供的社保缴费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社会保险费证明);
h.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结束前“‘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
注:①、按扬财购〔2022〕17号《关于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减轻政府采购投标人负担的通知》本项目申请人的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资格要求第c至第g项,投标人可选择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与上述五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即可参加采购活动。②、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③、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本项目招标代理发出的投标邀请函;
(2)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
******管理中心扬中分中心签订的《关于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协议)。
四、标书领取时间及地点:
1、招标文件开始获取时间:2025年2月21日—2025年2月27日(正常工作时间)。
******有限公司)。
3、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投标人自带u盘报名后拷贝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5、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需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书+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
五、投标、评标程序及相关情况: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3月3日北京时间下午1:30至2:00(截止时间)。
2、开标时间:2025年3月3日北京时间下午2:00。
******有限公司1楼会议室。
4、开标方式:本项目采取现场开标方式。
5、评审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标准”。
******管理中心网站(******)。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管理中心扬中分中心
联系电话:财务科 0511-******
******财政局大院)。
2、监督部门信息
联系人:中共扬中市纪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
******财政局大院)
联系电话: 0511-******
3、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扬中市同心路金冠华庭355号
联系方式:******
4、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红霞
电话:******
其他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管理中心扬中分中心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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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标项目内容:本项目拟招标存储存量资金1.******银行,第一中标候选人存储1亿元、第二中标候选人存储0.8亿元。其中资金需存放在招标人指定网点(具体服务内容及标准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
三、投标人的资格资信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b.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c.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一年内的财务报表(不少于三个月,每月提供一份);事业单位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d.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响应单位相关信息一览表【见投标响应文件(格式)】);
e.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见投标响应承诺函第8条);
f.具有工商注册所在地相关部门提供的企业纳税的证明材料(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事业单位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g.具有工商注册所在地相关部门提供的社保缴费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社会保险费证明);
h.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结束前“‘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
注:①、按扬财购〔2022〕17号《关于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减轻政府采购投标人负担的通知》本项目申请人的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资格要求第c至第g项,投标人可选择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与上述五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即可参加采购活动。②、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③、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本项目招标代理发出的投标邀请函;
(2)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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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标书领取时间及地点:
1、招标文件开始获取时间:2025年2月21日—2025年2月27日(正常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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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投标人自带u盘报名后拷贝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5、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需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书+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
五、投标、评标程序及相关情况: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3月3日北京时间下午1:30至2:00(截止时间)。
2、开标时间:2025年3月3日北京时间下午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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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标方式:本项目采取现场开标方式。
5、评审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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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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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财务科 0511-******
******财政局大院)。
2、监督部门信息
联系人:中共扬中市纪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
******财政局大院)
联系电话: 0511-******
3、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扬中市同心路金冠华庭355号
联系方式:******
4、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红霞
电话:******
其他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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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