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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新安医院(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东院区)老精神科病房楼(原二区)房顶、室内墙面、围墙、雨棚等全面维修项目磋商公告

淮安市新安医院(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东院区)老精神科病房楼(原二区)房顶、室内墙面、围墙、雨棚等全面维修项目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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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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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东院区)的委托,******有限公司就该单位老精神科病房楼(原二区)房顶、室内墙面、围墙、雨棚等全面维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潜在供应商应在淮安市科技大道16102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728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ZQHJY-JC-20250702

(二)项目名称:老精神科病房楼(原二区)房顶、室内墙面、围墙、雨棚等全面维修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78016.63

(五)最高限价:78016.63

(六)采购需求:老精神科病房楼(原二区)房顶、室内墙面、围墙、雨棚等设施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需全面维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采购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七)工期:30日历天

(八)质量要求:合格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32.1项。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效期内),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

3.供应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说明: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

5.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和由劳动部门出具的202511日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6.根据苏建招办[2022]2号的规定,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四)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磋商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说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取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磋商小组先对磋商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磋商文件资质要求的磋商供应商可继续参加磋商,若磋商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可取消其继续参加磋商的资格。

三、磋商发布及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医院网站发布。

2.请供应商于20250717日至20250724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采购代理公司(淮安市清江浦区科技大道163号楼102室)购买磋商文件(200元人民币/份,现金支付,供应商一旦交纳磋商文件款,无论任何情况都不退还。),购买文件的报名人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17-******,报名前请提前电话联系,以免给您的工作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有限公司购买文本文件并留下详细联系方式,而导致代理公司无法通知磋商文件的更正或修改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未报名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0728 14  30 分;

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医院康复中心二楼图书馆会议室

3.响应文件接收人: 袁工       联系电话: 0517-******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50728 14  30 分;

2.磋商地点:******图书馆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磋商公告发布第二日起五个工作日。

、其他事项

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

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

3.本项目为老精神科病房楼(原二区)房顶、室内墙面、围墙、雨棚等全面维修项目,为便于供应商充分了解项目的实际情况,建议供应商前往项目现场进行勘察;勘察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联系人:开工 电话: ******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医院东院区)

   址:淮安市淮安区新城西门后街31

联系人:杨阳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科技大道16

联系方式:袁工    电话:0517-******

项目联系电话:0517-******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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