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温岭市东部松门渔光互补光伏电站2025年-2026年保险(财产一切险、营业中断保险)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三章 采购需求-三、具体服务要求-(四)财产一切险保险方案及条款-1.财产一切险保险方案-九.免赔额 | 1.保单基础免赔: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人民币10万元或损失金额的15%,两者以高者为准; 2.台风: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人民币20万元或损失金额的20%,两者以高者为准; 3.第三者责任A: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人民币5000元或损失金额的5%,以高者为准。 注:“每次事故”是指每一次事故或由同一原因/同一事件引起的一系列事故。若“每次事故”同时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免赔额,按“每次事故”扣除一个免赔额,并以其中高者为准。 | 1.保单基础免赔: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人民币10万元或损失金额的15%,两者以高者为准; 2.台风: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人民币100万元或损失金额的20%,两者以高者为准; 3.第三者责任A: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人民币5000元或损失金额的5%,以高者为准。 注:“每次事故”是指每一次事故或由同一原因/同一事件引起的一系列事故。若“每次事故”同时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免赔额,按“每次事故”扣除一个免赔额,并以其中高者为准。 |
2 | 第三章 采购需求-三、具体服务要求-(四)财产一切险保险方案及条款-1.财产一切险保险方案-十.财产一切险赔偿限额 |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3000万元,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8000万元。 |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2000万元,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8000万元。 |
3 | 第三章 采购需求-三、具体服务要求-(四)财产一切险保险方案及条款-1.财产一切险保险方案-十三.特别约定 | 1.保险双方约定,投保资产按照投保时提供的人民币91907.8899万元投保,按此确定的投保金额,中标人视同足额投保,不适用比例赔付。 2.兹经双方同意,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及时通知中标人,同时可以按照有关规范要求立即组织开展必要的抢险工作,而导致无法保留现场,不影响被保险人的索赔效力,但被保险人应做好相关记录。若条件许可,被保险人应做好对第一现场情况的拍照或录像工作。中标人应以被保险人提供现场照片(数码、胶卷等均可)、损失清单及其他证明材料作为赔付理算依据,不得以未参与现场查勘为由拒赔或减少赔付。 3.自保险生效,投保人因故未能按照约定及时缴纳保险费,应及时告知中标人,中标人不得因投保人未能按照约定支付保费而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或采取比例赔偿,但投保人应在双方重新约定的时间内尽快办理缴费手续。 4.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财产因设计错误、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造成保险标的本身的损失。 5.对于被保险人非故意延误报案时间,中标人应按照正常报案履行赔偿义务,不得以报案延误拒绝赔偿。 6.聘请评估机构约定出险后,如果中标人需要聘请保险公估或其他评估机构对损失进行鉴定、评估时,应征得投保人同意,但不表示投保人无条件同意、认可保险公估或其他评估机构出具的结论、报告。 7.对于因基本条款中除外责任“保险标的的内在或潜在缺陷、自然磨损、自然损耗,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物质本身变化、霉烂、受潮、鼠咬、虫蛀、鸟啄、氧化、锈蚀、渗漏、烘焙”造成保险财产自身的损失和费用不予赔偿,但对于由此导致保险财产在其他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给予赔偿。 8.中标人承保被保险人投保的尚未验收但已实际投入使用的财产。 9.发生保险事故后,无论发生部分损失还是全部损失,本保险合同项下受损财产的赔偿基础均为修复、重置或替换受损财产的全部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购置价、运杂费、施工费(含人工费,如外聘施工单位进行修复需要包含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等项目)、应付的关税和税金、合理的管理费、被保险人发生的必要的监理和监管费用等,同时还包括拆除、重装、疏通、清理和重新刷漆等费用。 10.涉及设备设施维修的案件,被保险人将向已签订合作协议的维修单位发出询价并尽可能争取最优惠报价,中标人承诺认可该维修单位出具的报价。若中标人不认可被保险人提供的报价或要求向其它非协议维修单位询价,应向被保险人提供具体的维修单位联系方式。中标人承诺提供的维修单位将符合被保险人修复需求。 11.保险期内如发生加保/退保的情况,保险期限不足一年或超过一年的,按实际天数日比例计收/退还保费。 | 1.保险双方约定,投保资产按照投保时提供的人民币91907.8899万元投保。 2.兹经双方同意,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及时通知中标人,同时可以按照有关规范要求立即组织开展必要的抢险工作,而导致无法保留现场,不影响被保险人的索赔效力,但被保险人应做好相关记录。若条件许可,被保险人应做好对第一现场情况的拍照或录像工作。中标人应以被保险人提供现场照片(数码、胶卷等均可)、损失清单及其他证明材料作为赔付理算依据,不得以未参与现场查勘为由拒赔或减少赔付。 3.自保险生效,投保人因故未能按照约定及时缴纳保险费,应及时告知中标人,中标人不得因投保人未能按照约定支付保费而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或采取比例赔偿,但投保人应在双方重新约定的时间内尽快办理缴费手续。 4.对于被保险人非故意延误报案时间,中标人应按照正常报案履行赔偿义务,不得以报案延误拒绝赔偿。 5.聘请评估机构约定出险后,如果中标人需要聘请保险公估或其他评估机构对损失进行鉴定、评估时,应征得投保人同意,但不表示投保人无条件同意、认可保险公估或其他评估机构出具的结论、报告。 6.对于因基本条款中除外责任“保险标的的内在或潜在缺陷、自然磨损、自然损耗,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物质本身变化、霉烂、受潮、鼠咬、虫蛀、鸟啄、氧化、锈蚀、渗漏、烘焙”造成保险财产自身的损失和费用不予赔偿。 7.中标人承保被保险人投保的尚未验收但已实际投入使用的财产。 8.发生保险事故后,无论发生部分损失还是全部损失,本保险合同项下受损财产的赔偿基础均为修复、重置或替换受损财产的全部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购置价、运杂费、施工费(含人工费,如外聘施工单位进行修复需要包含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等项目)、应付的关税和税金、合理的管理费、被保险人发生的必要的监理和监管费用等,同时还包括拆除、重装、疏通、清理和重新刷漆等费用。 9.涉及设备设施维修的案件,被保险人将向已签订合作协议的维修单位发出询价并尽可能争取最优惠报价,中标人承诺认可该维修单位出具的报价。若中标人不认可被保险人提供的报价或要求向其它非协议维修单位询价,应向被保险人提供具体的维修单位联系方式。中标人承诺提供的维修单位将符合被保险人修复需求。 10.保险期内如发生加保/退保的情况,保险期限不足一年或超过一年的,按实际天数日比例计收/退还保费。 |
4 | 第三章 采购需求-三、具体服务要求-(五)营业中断保险方案及条款-1.营业中断保险方案-六.责任限额和免赔额 | 毛利润损失保额人民币10000万元,审计费用保额人民币50万元,每次事故免赔期7天,最大赔偿期100天,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500万元。 | 毛利润损失保额人民币10000万元,审计费用保额人民币50万元,每次事故免赔期30天,最大赔偿期100天,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200万元。 |
5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2025年7月23日14:00 | 2025年7月29日14:00 |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除以上事项变更外,其他事项不变,具体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四、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体育场路579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
质疑联系人:王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6-******
2.采购组织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沪商大厦505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伍定强、高政帆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伍定强
质疑联系方式:******
************1(招标文件更正)温岭市东部松门渔光互补光伏电站2025年-2026年保险(财产一切险、营业中断保险)采购.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