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等有关规定,2025年第二季度经评估、公示,现将枝江市健安大药房1家变更医药机构纳入枝江市基本医疗保障服务定点医药机构,实行协议管理。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建立与医保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专(兼)职医保管理人员,熟悉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经办服务流程、信息管理技术等相关业务,严格遵守基本医疗保障相关规定,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基本医疗服务。
附件:枝江市变更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附件
枝江市变更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附件:枝江市变更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附件
枝江市变更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序号 | 变更前 医保定点编号 |
变更前 单位名称 |
变更前 营业场所 |
变更后 医保定点编号 |
变更后 单位名称 |
变更后 营业场所 |
类别 | 变更时间 |
1 | P******607 | 枝江市健安大药房 | 安福寺镇花园大道94号 | P******607 | 枝江市健安 大药房 |
安福寺镇花园大道98号 | 药店购药 普通门诊 异地就医 |
2025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