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病虫害防治公司:
我中心拟就兴宁区2025年水稻病虫害防控示范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单位参与项目报价。
一、拟采购项目名称:兴宁区2025年水稻病虫害防控示范项目。
二、经费预算:15万元以内包干使用。
三、项目内容和要求:详见附件《兴宁区2025年水稻病虫害防控示范项目实施计划》。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具备相应的经营资格;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需提交的报价文件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报价表(格式自拟);
(四)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
六、接收报价文件日期:2025年8月5日前,******。联系人:李汶泓,联系电话:0771-******。
附件:兴宁区2025年水稻病虫害防控项目实施计划
******服务中心
2025年7月25日
附件
兴宁区2025年水稻病虫害防控示范项目
实施计划
一、项目实施内容
(一)总体防治面积10000亩次以上(地块不能重复喷施超过2次),其中三塘镇拟防治面积1******服务中心在项目实施前确定。
(二)开展水稻病虫害科学防治培训3期以上,三塘镇、五塘镇、昆仑镇各1次,每次培训人数20人以上。
(三)在项目实施地点对村委及农户开展满意度调查,累计调查人数30人以上,满意度需≥90%。
二、项目实施日期
预计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2025年10月20日;11月30前完成项目成果报告。
三、项目验收
******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到现场确认。
******服务中心审定后使用)
******服务中心审定;
2.详细作业记录,包括农药配备、飞防路线等;
3.经服务对象签字确认的防治服务确认表。
(三)防效认定。开展防治后邀请专家开展一期病虫调查,项目区内主治病虫发生程度为轻度及以下方为合格。
我中心拟就兴宁区2025年水稻病虫害防控示范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单位参与项目报价。
一、拟采购项目名称:兴宁区2025年水稻病虫害防控示范项目。
二、经费预算:15万元以内包干使用。
三、项目内容和要求:详见附件《兴宁区2025年水稻病虫害防控示范项目实施计划》。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具备相应的经营资格;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需提交的报价文件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报价表(格式自拟);
(四)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
六、接收报价文件日期:2025年8月5日前,******。联系人:李汶泓,联系电话:0771-******。
附件:兴宁区2025年水稻病虫害防控项目实施计划
******服务中心
2025年7月25日
附件
兴宁区2025年水稻病虫害防控示范项目
实施计划
一、项目实施内容
(一)总体防治面积10000亩次以上(地块不能重复喷施超过2次),其中三塘镇拟防治面积1******服务中心在项目实施前确定。
(二)开展水稻病虫害科学防治培训3期以上,三塘镇、五塘镇、昆仑镇各1次,每次培训人数20人以上。
(三)在项目实施地点对村委及农户开展满意度调查,累计调查人数30人以上,满意度需≥90%。
二、项目实施日期
预计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2025年10月20日;11月30前完成项目成果报告。
三、项目验收
******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到现场确认。
******服务中心审定后使用)
******服务中心审定;
2.详细作业记录,包括农药配备、飞防路线等;
3.经服务对象签字确认的防治服务确认表。
(三)防效认定。开展防治后邀请专家开展一期病虫调查,项目区内主治病虫发生程度为轻度及以下方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