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关于《攸县广寒坪抽水蓄能电站项目(35KV施工平台及施工便道、隧洞口施工平台)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有限公司申报的《方案》。该《方案》是办理临时用地申报(临时使用林地的,在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前应取得林业部门临时使用林地批复)、审批和申请土地登记发证的依据,可据此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若项目地点发生重大变化,你单位应及时重新组织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报我局审批。
二、该临时用地位于攸县黄丰桥镇国有林场,共2个地块,用途为施工场地,预测临时占用(破坏)土地总面积为1.0963公顷(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其中:竹林地0.2036公顷、其他林地0.8927公顷,预期复垦土地面积1.0963公顷。你单位收到批复20日内将该《方案》送我局备案,并在土地复垦实施前依据《方案》编制施工设计和预算报我局审查。
三、《方案》服务年限为2年(起止时间为2025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银行建立土地复垦费用专门账户,按照《方案》确定的经费预算34.17万元,一次性将土地复垦******银行三家共同签订《土地复垦费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土地复垦任务、目标、土地复垦费用金额及其存储和使用管理方式、违约责任等,确保专款专用。
******银行共同签订的《土地复垦费用三方监管协议》。办理建设用地项目土地登记发证手续时,还必须提交我局对该项目土地复垦验收合格的确认意见。
附件:攸县抽水蓄能项目(35KV施工平台)土地复垦方案的批复
******资源局
2025年3月25日
一审:谢志敏
二审:颜建华
三审:陈水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