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国有坪坝营林场林下经济产业链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XF-202507QT-******1 | |||||||||||||||||||||||||||
1.招标条件 | |||||||||||||||||||||||||||
******改革局以咸发改审批〔2025〕23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丰县国有坪坝营林场,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地方专项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捌万元整(¥80000.00元), 在发放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将使用“咸丰县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平台”进行监管。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咸丰县国有坪坝营林场坪坝营分场、水杉坪分场、道坨分场和马岩塘分场。 建设规模:新建抚育野生箬叶基地、箬叶基地、新建林下中药材黄精种植基地、养殖中锋;新建中药材育苗大棚;新建箬叶及中药材种苗培育加工厂房1个;配套扩宽生产道路、箬叶采摘便道等(具体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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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咸丰县国有坪坝营林场林下经济产业链建设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答疑、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工程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计划工期:10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8-22 合同估算价:******.8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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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约******.80元(最终以财政评审结果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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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企业业绩要求: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合同签订时间在近五年内)投标人至少承接过一项市政工程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 3.1.4 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员工,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员工,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3)拟任项目“四大员”:施工员:持有市政工程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质量员:持有市政工程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材料员:持有材料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注:①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②?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为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是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投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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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7月23日至2025年07月2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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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08月12日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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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 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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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并采用“评定分离—票决定标法—票决数量法”方法确定中标人。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网址:******)、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fweb/)(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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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22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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