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豫政采(2)******-2 | ******有限公司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11号5号楼7层21号房 | 237,480.00 | 元 |
2、本次结果更正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结果更正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96分;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更正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质疑函不予受理。
4、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承担,按《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856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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