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三星湖景区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水平,我司拟为三星湖采购一辆电动观光车,现诚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名称:三星湖电动观光车采购项目。
二、采购数量:1辆。
三、观光车规格参数、产品质量及售后要求:详见附件1。
四、最高限价:40707.96元(此为不含税价,供应商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应在3天之内完成车辆移交,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六、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七、询价报名、开标时间及地点:
1.询价报名日期:2025年7月25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在广汉市中山大道南三段36号4楼持下列资料(详见第2条)。
2.报名所需资料
①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的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此项需提供原件);
②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③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
④省外企业须提供加盖询价申请人单位公章且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注:未报名的供应商不具备参加本次询价活动的资格。
******有限公司(广汉市中山大道南三段36号)开标室。
3.本次询价活动的开标时间为:2025年7月29日9:00(北京时间)供应商需按照本公告第六条所列递交询价文件,文件递交须在询价时间开始前(2025年7月29日9:00(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未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八、请贵公司附以下文件参加询价: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不须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
3.报价函(见附件2)。
4.其他相关文件(详见附件2)。
九、成交标准:
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不含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不含税报价相同,采购人有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德阳市广汉市中山大道南三段36号
邮编:618300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附件:1.电动观光车规格参数表、产品质量及售后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