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宁陵县信陵路与新吾路交叉口东南角棚户区改造项目(宁安新城)燃气工程 | ||
合同名称:宁陵县信陵路与新吾路交叉口东南角棚户区改造项目(宁安新城)燃气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工程内容:宁陵县信陵路与新吾路交叉口东南角棚户区改造项目(宁安新城)燃气,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负责施工全过程周******办公室。2)承包人应积极主动核对图纸中的标高、轴线等技术数据,充分理解设计意图。若由于明显的图纸设计问题(例如尺寸标注不闭合、文字标识相互矛盾等)和发包人(包括监理)不正确的指令,承包人发现后有书面告知义务,否则造成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损失,也不能免除承包人的责任。3)承包人应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发放及劳动保障制度,如因农民工工资发放及劳动保障制度不健全而引发纠纷,导致农民工围堵发包人或政府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退场并支付违约金。4)承包人使用的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等设施在合同执行期间如发包人要求为其他承包人提供分表接口的,承包人应予无条件同意,破坏和修复及其他产生的费用由其他承包人承担。5)承包人要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及已有成品保护工作,现场运输材料、堆放材料等造成的路面的污染,承包人应该有专人进行跟踪打扫,现场施工及生活产生的垃圾应该每天有专人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