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物******有限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现进行公示。
一、直接采购的原因
******有限公司招标及采购管理办法》(CTG-G1-ZC-01-2024)第二十七条”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采用直接采购的,应满足以下情形之一:……(四)需要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有限责任公司引入“三峡e购”企业商城,上架相关物资并提供配套服务。
二、直接采购供应商
******有限责任公司
三、公示媒介和期限
******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网址:******/)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14日。
************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网址:******/)“异议管理”界面提出。
四、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顺路116号3楼
邮编:610041
异议联系人:张先生
异议联系电话:028-******
******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
监督电话:028-******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