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
关于核准邵阳县郦家坪风电场项目的批复
湘发改许〔2025〕132号
******有限责任公司:
邵阳市发展改革委报来《关于申请邵阳县郦家坪风电场项目核准的请示》(邵市发改〔2025〕68号)、******有限责任公司报来《关于申请邵阳县郦家坪风电场项目核准的请示》(邵阳郦平新能源〔2025〕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本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核准依据
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二条、《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三条、《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第八条、《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7〕42号)第五条和第二十一条、《湖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湘政发〔2017〕21******委员会关于调整风电项目核准权限的通知》(湘发改能源〔2017〕1129******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二、核准条件
我委以《关于同意全省“十四五”第一批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的复函》(湘发改函〔2022〕52号)和《关于加快推进2023年重点建设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的通知》(湘发改能源〔2023〕708号),同意邵阳县郦家坪风电场项目纳入全省“十四五”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方案和2023年重点推进的风电项目清单。本项目已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符合核准条件。
三、核准内容
1、为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同意建设邵阳县郦家坪风电场项目(项目代码:2208-430000-04-05-612541),项目单位为******有限责任公司。
2、邵阳县郦家坪风电场项目建设地点为邵阳市邵阳县,装机容量50.1MW,总投资2.76亿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银行贷款。
3、本项目属于非国有投资为主建设的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邀请招标,招标投标活动应当按照应进必进的要求进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
4、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相关规定及时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同时暂停项目实施,我委将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5、请你公司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6、请你公司根据本批复文件,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包含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报建手续,依法合规推进项目建设。
7、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委员会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