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的平潭综合实验区屿头岛海岸带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向我局提出海域使用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及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意见,现对该用海申请予以公示。
一、项目用海位置:平潭综合实验区屿头乡沿岸海域(具体范围详见附件)。
二、项目用海面积及类型:用海面积为1.9899公顷,用海方式为“非透水构筑物”,用于建设坡式护岸、抛石护脚、埋石砼挡墙等。项目用海类型一级类为“22 特殊用海”、二级类为“2203 海洋保护修复及海岸防护工程用海”。海域使用类型一级类为“特殊用海”、二级类为“海岸防护工程用海”。
三、用海期限:项目用海:审批之日起四十年,施工期用海:二年。
四、项目合规性说明:项目拟使用海域范围目前尚未设置海域使用权。
五、公示期: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至11月29日(公示时间为5日)。
六、其他:公示期间,若对本项目有异议可持相关权属证件、证明或者其他书面证明材料向我局提出。凡对该项目存在异议,或与该项目用海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单位及个人,均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区行政审批局将依据有关规定,依法上报审批该海域使用申请。联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项目投资审批处。电话******服务中心2层74号项目投资综合窗口。(联系人:陈工******)
附件:项目用海位置图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11月25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