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2027年度开发区市政道路、排水等项目设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32-00118 项目名称:2025-2027年度开发区市政道路、排水等项目设计 包组编号:001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为保障开发区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对开发区市政基础设施(标线、护栏及市政道路维修养护、翻建等项目)、地下排水管网、泵站、应急抢险等工作进行设计。提供可研、初设编制、施工图设计等采购人所需的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政策(含监狱企业)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为保障开发区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对开发区市政基础设施(标线、护栏及市政道路维修养护、翻建等项目)、地下排水管网、泵站、应急抢险等工作进行设计。提供可研、初设编制、施工图设计等采购人所需的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政策(含监狱企业)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为保障开发区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对开发区市政基础设施(标线、护栏及市政道路维修养护、翻建等项目)、应急抢险等工作进行设计。提供可研、初设编制、施工图设计等采购人所需的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政策(含监狱企业)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原因为本项目的部分采购品目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01包组、002包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003包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9日11时30分至2025年08月0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8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服务中心A座5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响应)文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开标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同时进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2、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领取: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采用邮寄或现场领取方式收回,联系电话024-******
3、关于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投标人自行准备电子设备)。
4、投标人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六号街18甲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中路5号(17-1)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有限公司沈阳北二路支行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账号:************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慧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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