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淠史杭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滁河干渠瞿岗等6座渠下涵拆除重建工程施工标澄清
修改通知0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安徽省淠史杭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滁河干渠瞿岗等6座渠下涵拆除重建工程施工标(标段编号:2025IFAGZ01503)作如下修改:
1、
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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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编制的最高投标限价和分项报价参考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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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人编制的最高投标限价:******.11元(含暂列金: 600000.00元、保险费:70000.00元);
2.分项参考价: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注: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且分项报价处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区间范围内,否则将否决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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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为:
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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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编制的最高投标限价和分项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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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人编制的最高投标限价:******.11元(含暂列金: 600000.00元、保险费:70000.00元);
2.分项限价: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注: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和分项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和分项限价,否则将否决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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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2.1.2(2)响应性评审(报价文件)”中
临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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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程报价在投标总报价(不含暂列金、暂估价、保险费)中所占比例X%在A%(含)至B%(含)。(四舍五入精确到元)
本项目A=10 ,B=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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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报价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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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报价评标基准价= 招标人编制的分项报价参考价
对所列分项报价进行响应性评审;招标人只接受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的偏差率(偏差率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即为*.**%)在M%(含)至N%(含)范围内的分项报价,有分项报价在其范围外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本项目M=-15,N=5
招标人编制的分项报价参考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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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为
最高投标限价、分项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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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4项规定
分项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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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澄清修改通知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修改通知为准。
招 标 人:安徽省淠史杭灌区管理总局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皖西大道1618号
联 系 人:蒲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解放南路与佛子岭路交叉口安徽建工新时代大酒店10楼
联 系 人:侣工
电 话:0564-******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