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辰溪县食堂配餐项目工程建设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辰溪县食堂配餐项目
2.2建设地点:湖南省辰溪县火马冲镇。
2.3建设内容和规模:
项目拟对辰溪县火马冲镇工业集中区标准厂房二期内8855.15m2厂房进行提质改造,将其打造为辰溪县食堂食材配送加工中心,旨在构建高效、安全的绿色食材供应枢纽。其中:食材分拣加工区2125.24㎡、智慧冷库1505.38㎡、中央厨房区1682.48㎡、配套服务区1328.27㎡、农副产品仓储区2213.78㎡,配套冷库设备以及分拣、预处理、加工、分装、消毒等中央厨房加工线,以及相关辅助设备和配送设备等。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相关规范的要求,验收达标。
2.5招标范围:整个辰溪县食堂配餐项目的施工前期准备工作、施工建设、资料整理、竣工验收、移交、保修维护等全过程服务,自负盈亏。
2.6项目总投:12141.10 万元。
2.7本项目建设工期总日历天数:365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湖南”、“信用辰溪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 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并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未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停业整顿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符合国家内外资准入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具有与项目相适应的建设管理、技术管理、运营管理等专业技术管理人才。
5)联合体投标的,数量需不超过3家,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中标。
4. 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人民政府门户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等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缴纳。
5.3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5年11月17日(含)0******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服务中心2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8. 行政监督
******办公室。
9. 其他
9.1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规定标准一次性向中标人收取。
9.2本项目支持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现场递交纸质标书签到后,投标人离开现场可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 /bidopening)观看开标情况。
10、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米女士******075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女士
电话:******
时间:2025年11月11日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辰溪县食堂配餐项目工程建设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辰溪县食堂配餐项目
2.2建设地点:湖南省辰溪县火马冲镇。
2.3建设内容和规模:
项目拟对辰溪县火马冲镇工业集中区标准厂房二期内8855.15m2厂房进行提质改造,将其打造为辰溪县食堂食材配送加工中心,旨在构建高效、安全的绿色食材供应枢纽。其中:食材分拣加工区2125.24㎡、智慧冷库1505.38㎡、中央厨房区1682.48㎡、配套服务区1328.27㎡、农副产品仓储区2213.78㎡,配套冷库设备以及分拣、预处理、加工、分装、消毒等中央厨房加工线,以及相关辅助设备和配送设备等。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相关规范的要求,验收达标。
2.5招标范围:整个辰溪县食堂配餐项目的施工前期准备工作、施工建设、资料整理、竣工验收、移交、保修维护等全过程服务,自负盈亏。
2.6项目总投:12141.10 万元。
2.7本项目建设工期总日历天数:365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湖南”、“信用辰溪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 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并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未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停业整顿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符合国家内外资准入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具有与项目相适应的建设管理、技术管理、运营管理等专业技术管理人才。
5)联合体投标的,数量需不超过3家,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中标。
4. 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人民政府门户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等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缴纳。
5.3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5年11月17日(含)0******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服务中心2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8. 行政监督
******办公室。
9. 其他
9.1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规定标准一次性向中标人收取。
9.2本项目支持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现场递交纸质标书签到后,投标人离开现场可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 /bidopening)观看开标情况。
10、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米女士******075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女士
电话:******
时间: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