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所在地: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3-1号楼
债权总额:4,275.33万元(截至基准日2025年10月20日,******法院确定为准)
一、债权情况
******有限公司债权的管理和处置工作。截至2025年10月20日,该受托债权总额为人民币4,275.33万元,其中受托本金为人民币2,548万元,受让利息为122.97万元,计算截至基准日,孳生利息为人民币1604.36万元(利息数额最终以生效法律文书为准);担保方式为抵押和保证担保。抵押物为******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东洲区浑河南路东段******有限公司,刘明静,蒋秀林。该债权未诉讼。
二、债务企业概况
******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3-1号楼;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行业类别为建材批发;经营范围:建筑材料、钢材、水暖器材、防水材料、汽车配件、金属材料(除贵金属)、电力设备、电器材料、电线电缆、服装鞋帽、日用百货、箱包、化妆品、保健用品销售;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信息咨询、企业管理服务;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无特许经营许可证。
三、保证人概况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蒋秀林;注册资本:1001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抚顺县上马乡温道村;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无特许经营许可证。
保证人:刘明静,女,满族,1973年10月出生,住址为抚顺市新抚区浑河南路中段80-2号楼。
保证人:蒋秀林,男,汉族,1964年8月出生,住址为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忠门镇琼山村。
四、抵押物概况
******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东洲区浑河南路东段“黄金水岸”小区的17处房产(面积合计4135.8平方米),小区建成年份为2014年左右。不动产抵押办理了登记手续,不动产登记证明:辽(2018)抚顺市不动产证明第******号。17处抵押房产中,住宅9处(面积872.99㎡),商铺8处(面积3262.81㎡)。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资产: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7)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8)与债权转让方项目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于2025年11月25日,有效期限为7个工作日。债权转让时,债权金额、抵质押物等资产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债权转让时实际状况和司法确认金额为准。
处置方式:组包或单户债权公开转让,或其他处置方式。
******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4-31880233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81号
邮政编码:110004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