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本项目******中学新校区项目一期工程电梯设备与安装”,因投标人提出如下疑问,现对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以下答疑回复:
事件一:“招标文件P8-9页,采购物资名称、材质、规格型号等要求中电梯的设计速度均为1.0m/s,而招标文件 P12******中学新校区项目一期工程电梯设备与安装中的电梯速度为105(m/min),30(m/min),则为1.75m/s与0.5m/s”。
答复:经核查,本项目的电梯速度都以“招标文件P8-9页,采购物资名称、材质、规格型号等要求的设计速度1.0m/s******中学新校区项目一期工程电梯设备与安装中的电梯速度”P12、P14、P17、P20、P22、P25、P28、P30、P33、P36、P38页的“直梯技术规格(1)的速度(m/min)”都修改为:
速度(m/min) | 60 |
事件二:招标文件项目名称与招标公告项目名称不一致。
回答: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项目名称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时间不作相应顺延。如招标文件有与本答复公告不一致的,以本答复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答复默认投标人已确认收到,投标人无需另外回复确认。
******有限公司
日 期: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