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6月4日-6月6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6月11日-2025年6月1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0475-****** ?????????????????????????????传 ???真:******
通讯地址: 通辽市新城区阿古拉大街创业大厦 ???????????邮 ???编:028000
序号 | 文件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日期 |
1 | ******有限公司新建400吨/日粮食烘干机维修改造4万吨平房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通环审〔2025〕9?-6号 | 2025年6月4日 |
2 | ******有限公司粮食机械装备 提升行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通环审〔2025〕9 -7号 | 2025年6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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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环审〔2025〕9-??6号通粮查干粮库报告表批复2025.06.04.pdf
通环审〔2025〕9 - 7号 河西粮食报告表批复2025.06.0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