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沐川生态环境局
关于对沐川县沐溪河沐溪镇打石场段、富新镇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沐川县沐溪河沐溪镇打石场段、富新镇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8日-2025年11月24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
地址:沐川县沐溪镇虎溪中路2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一)项目名称:沐川县沐溪河沐溪镇打石场段、富新镇段防洪治理工程
(二)建设地点:沐川县沐溪镇、富新镇
******服务中心
******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本项目综合清淤19km,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清淤和新建堤防工程。其中:一、河道清淤工程:沐溪河河道清淤总长度19.0km,上段起点为白岩沱,终点为新河坎,长度为13.70km;下段起点为张公桥,终点为富新镇污水处理厂,长度5.30km。二、新建堤防工程:沐溪河沐溪镇打石场段、富新镇段,总长度2151.42m,其中:打石场段堤防工程起点为金川桥,终点为禾益桥上游约270m处,全长1066.42m,布置于沐溪河左、右两岸,其中左岸共2段全长475.15m,2段长度分别为331.78m、143.37m,右岸共4段全长591.27m,四段长度分别为239.67m、41.13m、19.23m和291.24m。富新镇段堤防工程起点为黄角坝漫水桥,终点为富新镇污水处理厂,全长1085m,布置于沐溪河左岸。
******改革局《关于审查沐川县沐溪河沐溪镇打石场段、富新镇段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沐发改行审〔2024〕204号)。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属于非污染性建设项目,运营期项目本身不会产生环境污染。
1、废水:基坑排水分段设置排水沟、集水井,并在下游河滩地设置一个三级沉淀池,将基坑排水沉淀处理后进行回用施工用水,不能回用部分排入沐溪河中;生活废水依托租赁民房现有废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设备、车辆冲洗废水设置隔油沉淀池,有效容积为1m3,车辆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2、废气:施工期严格执行《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中乐山市排放限值标准,做到“六必须”、“六不准”和“六个百分百”要求。施工工地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围墙或者硬质密闭围挡,并安装喷淋等防尘设施,对于长时间堆放易起尘物料的堆场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并用密目网遮盖建筑材料。道路运输扬尘临时道路采用碎石进行简易硬化,定时进行洒水降尘,及时对入场道路、临时道路损坏路面进行修复;燃油废气: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禁止使用废气排放超标的车辆。
3、固体废物:根据水土保持报告,该项目土方开挖总量为14.02万m3(含表土剥离0.44万m3),填方共计9.01万m3(含表土剥离0.44万m3),弃方5.01万m3。本项目产生的弃土运往附近公路项目设置的弃渣场规范堆放,不单独设置弃渣场。建筑垃圾主要包括废砖头、路面碎块、废木料、钢筋头、废包装纸等,分类收集后建筑垃圾中废砖头、路面碎块可作为护岸回填利用,废木料、钢筋头、废包装纸、塑料可回收外卖废品收集站处理,其余不能利用的建筑弃渣集中清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置。
4、噪声: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进出车辆要合理调度、合理布局、加强管理、合理制定施工计划,禁止夜间(22:00~6:00)施工,尽量避开中午休息时间(12:00~14:00)施工,加强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等措施后,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的标准进行施工。
5、项目已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意见。
关于对沐川县沐溪河沐溪镇打石场段、富新镇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沐川县沐溪河沐溪镇打石场段、富新镇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8日-2025年11月24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
地址:沐川县沐溪镇虎溪中路2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一)项目名称:沐川县沐溪河沐溪镇打石场段、富新镇段防洪治理工程
(二)建设地点:沐川县沐溪镇、富新镇
******服务中心
******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本项目综合清淤19km,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清淤和新建堤防工程。其中:一、河道清淤工程:沐溪河河道清淤总长度19.0km,上段起点为白岩沱,终点为新河坎,长度为13.70km;下段起点为张公桥,终点为富新镇污水处理厂,长度5.30km。二、新建堤防工程:沐溪河沐溪镇打石场段、富新镇段,总长度2151.42m,其中:打石场段堤防工程起点为金川桥,终点为禾益桥上游约270m处,全长1066.42m,布置于沐溪河左、右两岸,其中左岸共2段全长475.15m,2段长度分别为331.78m、143.37m,右岸共4段全长591.27m,四段长度分别为239.67m、41.13m、19.23m和291.24m。富新镇段堤防工程起点为黄角坝漫水桥,终点为富新镇污水处理厂,全长1085m,布置于沐溪河左岸。
******改革局《关于审查沐川县沐溪河沐溪镇打石场段、富新镇段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沐发改行审〔2024〕204号)。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属于非污染性建设项目,运营期项目本身不会产生环境污染。
1、废水:基坑排水分段设置排水沟、集水井,并在下游河滩地设置一个三级沉淀池,将基坑排水沉淀处理后进行回用施工用水,不能回用部分排入沐溪河中;生活废水依托租赁民房现有废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设备、车辆冲洗废水设置隔油沉淀池,有效容积为1m3,车辆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2、废气:施工期严格执行《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中乐山市排放限值标准,做到“六必须”、“六不准”和“六个百分百”要求。施工工地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围墙或者硬质密闭围挡,并安装喷淋等防尘设施,对于长时间堆放易起尘物料的堆场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并用密目网遮盖建筑材料。道路运输扬尘临时道路采用碎石进行简易硬化,定时进行洒水降尘,及时对入场道路、临时道路损坏路面进行修复;燃油废气: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禁止使用废气排放超标的车辆。
3、固体废物:根据水土保持报告,该项目土方开挖总量为14.02万m3(含表土剥离0.44万m3),填方共计9.01万m3(含表土剥离0.44万m3),弃方5.01万m3。本项目产生的弃土运往附近公路项目设置的弃渣场规范堆放,不单独设置弃渣场。建筑垃圾主要包括废砖头、路面碎块、废木料、钢筋头、废包装纸等,分类收集后建筑垃圾中废砖头、路面碎块可作为护岸回填利用,废木料、钢筋头、废包装纸、塑料可回收外卖废品收集站处理,其余不能利用的建筑弃渣集中清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置。
4、噪声: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进出车辆要合理调度、合理布局、加强管理、合理制定施工计划,禁止夜间(22:00~6:00)施工,尽量避开中午休息时间(12:00~14:00)施工,加强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等措施后,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的标准进行施工。
5、项目已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