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评文件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9日——2025年7月15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年产5000吨电商包装材料生产项目 |
黄山市歙县富堨镇富堨村乡村振兴产业园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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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位于安徽省黄山市歙县富堨镇富堨村乡村振兴产业园,租用新建厂房3034m2,购入拌料机、吹膜机、喷胶制袋一体机等设备并配套相应环保、公用、辅助等设施达到年产5000吨电商包装材料生产规模。 |
废水:雨污分流,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内已建成的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废气:注塑、上胶废气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经密闭软帘集气罩收集后由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 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采取优选低噪设备,基础减振,墙体隔声等措施处理达标排放。 固废:一般固废主要为不合格品、废塑料,收集后回用生产。危险废物主要是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油桶、废包装袋,分类收集后置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公司处理。生活垃圾交由有资质的单位。 |
该项目于2025年7 月2******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环评受理公示,公示期间,公众无异议。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歙县紫霞路71号
邮 编:24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