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有限公司原水处理系统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杭锦后旗光伏帮扶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1日-4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传 真:******
通讯地址: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杭锦后旗分局
(亿源水务公司二楼)
邮 编:015400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杭锦后旗分局
2025年4月21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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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杭锦后旗分局
(亿源水务公司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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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杭锦后旗分局
2025年4月21日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1 | ******有限公司原水处理系统改造项目 | ******有限公司厂区内)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建设1座原水预处理系统车间,内设2套一体化净水器设备及附属设施 | 一、施工期: 1、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挡设施,施工现场及时进行洒水降尘。2、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施工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3、选择低噪声设备,定期维修养护施工机械,合理布局施工区,合理选择施工时间等措施。4、建筑垃圾及时外运至城管执法部门指定地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运营期: 1、新建1座全封闭原水预处理车间,内设2套一体化净水器设备(一用一备),单套产水量120m3/h,对原水进行预处理,产水用于循环水系统和除盐水系统。一体化净水装置为全封闭管道运输,厂界废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 2、原水预处理系统产生的反冲洗废水返回至净水器前端管道混合器继续参与原水絮凝沉淀,不外排。 3、原水预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压滤后送至焚烧炉焚烧发电,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 4、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车间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
2 | 杭锦后旗光伏帮扶电站项目 | 杭锦后旗双庙镇、蛮会镇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建设2座每座6兆瓦(共12兆瓦=12000千瓦)电站 | 一、施工期: 1、施工期配置洒水车对各片区定期洒水降尘,以减少扬尘污染;电缆沟开挖土方置临时拦挡,并采用密目网苫盖;运输车辆采取篷布遮盖,减速慢行;合理安排施工,不在大风天气施工。2、施工区设临时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生产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3、选择低噪声设备,定期维修养护施工机械,合理布局施工区,合理选择施工时间等措施。4、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堆放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二、运营期: 1、光伏板清洗使用新鲜水,不添加洗涤剂,水量较少,自然蒸发。 2、箱式变压器检测、维修产生的废油及事故油和含油抹布,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每个箱式变压器下设事故油池。箱式变压器事故油池进行防渗,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废太阳能电池组件和使用寿命到期的废太阳能电池组件,集中收集后定期由厂家回收,均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 3、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车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4、集电线路电缆沟分层回填。运营期应按照生态恢复计划对光伏阵列区进行生态恢复,撒播草籽、种植适宜的植物,保证植被恢复不低于周边植被覆盖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