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大丰镇全民活动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造价咨询单位的公告
根据我公司的工作需要,近期计划委托造价咨询单位对大丰镇全民活动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开展预算书(清单计价模式)编制及根据预算书审核结果出具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工作,请有意者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建设地点:澄迈县大丰镇。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7579m2(约26.37亩),拟建设文化展演活动体育场,占地面积约为3500㎡,建设内容包含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绿化工程、配套工程等;
(三)项目建安费:约1603.81万元。
(四)计划工期(服务期):自签定合同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
(五)服务金额上限:8.34万元。
二、条件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资格条件需符合相关法律要求,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法定履行合同的资格与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海南省诚信档案备案手册。
(三)近三年内有违法、违规行为,被各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被列入澄迈县失信黑名单企业不接受报名。
三、需提供的资料
报名时请提供报价函(明确报价金额并列明报价计取方式)、取费依据相关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员信息并提供相关证书和在本单位近6个月或以上社保缴纳证明)、相关业绩等,以上提供资料须加盖公章。
四、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一)报名时间:2025年7月22日-7月24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北京时间)。
(二)报名地址: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17号三楼
(三)联系人:王工电话:******
五、合同约定
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条款中付款方式、付款条件等需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接受更改。
六、发布时间及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自2025年7月22日起在海南省澄迈县政府网公示公告栏进行发布。
根据我公司的工作需要,近期计划委托造价咨询单位对大丰镇全民活动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开展预算书(清单计价模式)编制及根据预算书审核结果出具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工作,请有意者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建设地点:澄迈县大丰镇。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7579m2(约26.37亩),拟建设文化展演活动体育场,占地面积约为3500㎡,建设内容包含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绿化工程、配套工程等;
(三)项目建安费:约1603.81万元。
(四)计划工期(服务期):自签定合同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
(五)服务金额上限:8.34万元。
二、条件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资格条件需符合相关法律要求,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法定履行合同的资格与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海南省诚信档案备案手册。
(三)近三年内有违法、违规行为,被各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被列入澄迈县失信黑名单企业不接受报名。
三、需提供的资料
报名时请提供报价函(明确报价金额并列明报价计取方式)、取费依据相关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员信息并提供相关证书和在本单位近6个月或以上社保缴纳证明)、相关业绩等,以上提供资料须加盖公章。
四、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一)报名时间:2025年7月22日-7月24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北京时间)。
(二)报名地址: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17号三楼
(三)联系人:王工电话:******
五、合同约定
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条款中付款方式、付款条件等需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接受更改。
六、发布时间及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自2025年7月22日起在海南省澄迈县政府网公示公告栏进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