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分公司佳木斯供应站排水系统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服务变更公告 | |
本公司于2025年06月18日发布的黑龙江分公司佳木斯供应站排水系统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服务(以下简称"原公告"),现做出如下变更: | |
澄清与修改的内容:采购公告第3条供应商资格要求:“3.2资质要求:参选单位需具有化工、石化及医药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国家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二级以上证书,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修改为“参选单位需具有化工、石化及医药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国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 | |
除上述变更外,原公告其余条款仍有效。 |
欢迎您来到机电设备采购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