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航合肥创新研究院展厅设计与建设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5HBFFN02229
二、项目名称:北航合肥创新研究院展厅设计与建设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2号A幢二区6层605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柒拾捌万柒仟壹佰玖拾壹元贰角(大写)(787191.2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北航合肥创新研究院展厅设计与建设 服务范围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北航合肥创新研究院展厅作为面向院内外开展科学普及、成果展示的重要平台,其建设对提升教学科研水平、服务社会公众具有重要意义。采购内容包括:展示大屏、各类展示模型、交互体验系统、展示柜、展台、展板设计制作与安装等。 服务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①本项目报总价,我公司的报价包含材料、安装、运输劳务、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等。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时间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日完成228项目内容。项目质保期2年。 服务标准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服务标准要求。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樊慧,楚启明,刘曙晓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0.9446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0551-******。
******大学合肥创新研究院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北航合肥创新研究院展厅设计与建设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大学合肥创新研究院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魏武路999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三理
电话:0551-******、******
附件: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公示附件.docx 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