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处理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5-05-16
政府采购编号:辰财采计******
采购人(全称):******事务中心 (甲方)
供应商(全称):******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政府采购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辰溪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处理服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辰财采计******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辰溪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处理服务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00元/年
合同金额大写:叁佰捌拾玖万伍仟元/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合同金额 |
1 | ******有限公司 | 辰溪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处理服务 | 否 | 详见文件采购需求 | 详见文件采购需求 | 3 | 年 | ******.00元/年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5年5月10日开始至2028年5月9日或合同总金额结算完为止
地点:辰溪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
方式: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实际需要
付款方式:
******事务中心
(二)县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厂的设计能力每天处理量≥335吨/天,具体结算以实际处理水量为准,单价采取浮动价格。核定基准渗滤液处理单价39.09元/吨,处理量150吨/天。浮动价格为:150吨/天(含150吨/天)以内的单价39.09元/吨;②)150吨/天以上部分单价23.45元/吨(39.09x60%),两项单价均包含水电、药剂及人工费用。
(三)根据处理系统实际情况,确实需要用到自来水(如冬天烧锅炉)时,需提前向甲方打报告说明原因,待同意后方可实施。同时结算时,减去对应的水量(四)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垃圾渗滤液处理费用按季支付,以季末统计吨位进行结算,第二季度第一月初支付上季度费用。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法院提起诉讼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二份,政府采购监督部门一份。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5月9日
九、合同主体
******事务中心 | ******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刘圣礼 | 委托代理人:孙铁刚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地 址:怀化市辰溪县八一路037号 | 地 址:/ |
| ******银行: |
| 帐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