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寿县2024年老旧小区房屋主体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建设项目施工(第十一标段)四次招标公告澄清
致:各潜在投标单位
1、招标公告中投标人的资质要求第3.1项澄清为“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澄清为:2025年11月25日17时00分至2025年12月0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3、计划工期澄清为: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8月30日,总工期:249日历天。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澄清为:2025年12月16日09时30分。
5、开标时间澄清为:2025年12月16日09时30分。
本次澄清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招标文件与之相同内容一并修改,凡与本次澄清修改内容不符之处,均以本次澄清修改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请各请在投标单位重新获取招标文件。为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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