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永定区茅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内容第一次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张家界市永定区茅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项目概况:茅溪水库除险加固设计主要措施及内容如下:
(1)对左岸坝肩岩溶洞穴进行充填灌浆,对左右坝肩进行帷幕灌浆;对左岸近坝岸坡进行防护处理。
(2)对溢流堰面、闸墩面局部裂缝进行修补,对闸墩、边墩、人行桥及排架柱进行防碳化保护。
(3)对二道坝坝体进行防渗处理,对溢流堰进行加固。
(4)对坝后水垫塘进行坡面防护。
(5)对溢流坝9扇泄洪闸及启闭设施进行更新改造。
(6)对右岸输水隧洞进口取水闸门、拦污栅、启闭设施、出口消能蝶阀进行更换。
(7)对防汛道路进行整修,对防汛道路存在崩塌的3处边坡进行防护。
(8)对管理房及值班室进行修缮。
(9)完善雨水情测报设施、大坝安全监测设施等信息化建设。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张家界市永定区茅溪水库管理处
联系人:吕先生 ******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有限公司张家界分公司
联系电话:秦先生 ******
E-mail:******
四、环评报告及公共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环评报告连接:******/s/1sXJu_vSPhisMH4DP-3_VHg提取码:8i4b
共意见表链接:******/s/1Sludpv22C0bAzQzbVIkn_Q 提取码:ifuh
查阅纸质版:可直接联系编制单位查阅纸质版的报告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六、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1月7日(共10个工作日)。
公示单位:张家界市永定区茅溪水库管理处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