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至诚清招字【2025】003号
******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公开开标。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由招标人直接在提交确认函确认参加的且符合资格要求的设计单位中随机抽取三个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办法抽取和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人民政府
地址:清流县林畲镇新街1号
电话:******;联系人:李先生
2、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清流县林畲岭官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提升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造价咨询服务
服务期限:30 个日历天(该期限仅为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文件交付期限,整个服务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该项目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及结算审核完成止,其中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详见第三部分)。
3、质量标准:(1)工程勘察质量满足勘察规范要求,勘察、测绘以及岩土工程设计文件满足工程设计深度要求及相应阶段项目审查的要求;(2)初步设计应当包括水土保持篇章,按照水土保持有关技术标准明确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标准和水土保持投资,其施工图设计应当细化水土保持措施设计。(3)初步设计及概算通过有关部门的评审及批复;(4)施工图设计及预算通过有关部门的评审及批复。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报价:
6、公示时间:公示期为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7月18日。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进行招标,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7月16日至7月18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按废标处理);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者,请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于公示期内向行政监督部门申请核查,中标结果公示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发布。
******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文化街137号301室,邮编:365300
联系人:小黄电话:******
8、监督部门:
******水利局
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招标人提出疑义或可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日期: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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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至诚清招字【2025】003号
******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公开开标。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由招标人直接在提交确认函确认参加的且符合资格要求的设计单位中随机抽取三个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办法抽取和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人民政府
地址:清流县林畲镇新街1号
电话:******;联系人:李先生
2、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清流县林畲岭官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提升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造价咨询服务
服务期限:30 个日历天(该期限仅为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文件交付期限,整个服务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该项目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及结算审核完成止,其中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详见第三部分)。
3、质量标准:(1)工程勘察质量满足勘察规范要求,勘察、测绘以及岩土工程设计文件满足工程设计深度要求及相应阶段项目审查的要求;(2)初步设计应当包括水土保持篇章,按照水土保持有关技术标准明确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标准和水土保持投资,其施工图设计应当细化水土保持措施设计。(3)初步设计及概算通过有关部门的评审及批复;(4)施工图设计及预算通过有关部门的评审及批复。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报价:
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价(取费率)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按项目预算审核后金额的2.5%计算包干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按项目预算审核后金额的2.5%计算包干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按项目预算审核后金额的2.5%计算包干 |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进行招标,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7月16日至7月18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按废标处理);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者,请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于公示期内向行政监督部门申请核查,中标结果公示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发布。
******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文化街137号301室,邮编:365300
联系人:小黄电话:******
8、监督部门:
******水利局
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招标人提出疑义或可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日期: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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